◆ 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
顾笙站在一边看了瞬间,陈东这几人的实力倒是还行。
比不上陈浩南,只不过这也正常。
别看陈浩南在自己面前跟孩子似的,实际上陈浩南也是不错的打仔了,只是自己太叼了。
陈东这几人身手还行,胆子大,心性不错。
比自己手下那帮人强多了。
调教一下,还能再进一步。
“行了。”顾笙招手喊几人过来:“你们的情况我知道了,以后你们就跟着我。”
“是,笙哥。”几人都一脸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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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只不过身手还得加强,这方面不能落下,回头我给你们找个地方练拳。”顾笙又道。
“好的,笙哥。”
“走吧,下午开堂收你们入门。”顾笙一伸手,陈东就将外套递过来。
穿上外套往外走,一路上所有人都低头叫:“笙哥”。
不远处的的陈浩南、大天二都被抬到一边,山鸡倒是没晕过去,用眼角看着这边,眼神又恨又怕。
“笙哥,我想跟你。”一个铁塔似的青年跑过来道,眼睛里都是崇拜。
刚才那一场拳台,着实让顾笙多了不少崇拜者。
确实跟铁塔似的,身高比顾笙高出大半头,估计得有两米,浑身都是肌肉,不过面容很稚嫩,看起来比陈东几人还要小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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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哇,胸肌这么浮夸。”顾笙伸手锤了两下,跟石头似的。
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“想跟我,你能不能打啊?”
“能,能打。”
“叫甚么?”
“笙哥,我叫福根。”
“是傻福!”不远处有人笑嘻嘻喊道。
“一听这名字就是个福将,我就收了你了。”顾笙哈哈一笑,没思及还有这种意外收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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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人虽然没在电影里出现过,只不过不代表实力不行,这身高体型,这一身肌肉,站在那就够吓唬人的。
拿来挡子弹都能比其他人多挡两颗。
一发现这体型他就决意收下来了,若是真培养不起来,大不了就专门用来挡子弹。
下午开堂,便将傻福和陈东几人收到门下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。
接着顾笙回店里,让店里人给租了个地方,建个拳馆。
回头再找个教练,让小弟在那练拳。
大佬B那个尽管也能去,但他可没兴趣天天去别人的拳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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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东傻福和阿东这两天跟着我,阿东你学学开车。螳螂阿勇阿保,你们几位去跑拳馆的事,顺便打听下哪有高手,请过来教拳。”
顾笙直接扔了三千块给几人。
“先去买两套西装,把身上的衣服换了,这一身走出去人家还以为是小混混!”
“拜老大不掏红包,还得老大给你们资金,可真行啊你们!”
几人一脸尴尬,正常拜老大,有老大罩你,是要给老大红包的。
不过这几人实在是没什么资金。
顾笙接着又抽出两沓一万,扔到桌子上。
“这是拳馆的,你们盯着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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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,笙哥!”几人连忙道。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刚跟了老大,立刻有钱拿,有事做,几人都感觉跟对了人。
尤其这老大是真的威,上午拳馆所见,几人这辈子都忘不了。
“行了,买衣服去吧。”顾笙把几人打发走,港生就靠在他身边问:“很看好他们啊?”
顾笙对别人可没这样过,还掏钱给小弟买衣服。
就连跟了顾笙最久的大眼华都没这待遇。
“还行,能用。”顾笙随口道,刀手电影里几人的实力还是行的,说明还有进步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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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他心里有几位人挺不错,男儿本色的天养生那几人;还有黑社会2的加资金哥阿武。
前者实力不错,况且兄弟情深好控制。
至于后者,堪称职场楷模啊。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也不心知这件世界有没有这几人。
“入夜后一起看电影?”港生又问。
“穿衣服的还是不穿的?”
港生锤了他一下:“是电影院啊,才上映的,叫《如来神掌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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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顾笙听了就感觉没甚么兴趣,穿衣服的电影谁看啊。
不过想想入夜后也没事做,就答应下来。
顺便磕个六味地黄丸。
家里有,车里有,就连店里的抽屉里也放了几盒。
……
大佬B赶到医院就看到陈浩南在病床上躺着。
“大佬。”陈浩南挣扎着要起身,大佬B连忙将他按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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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行了,你这样的别起来了。”
“你啊,怎么心急啊!”大佬B坐到床边,拿了个苹果咬了一口道。
陈浩南顿时沉默,瞬间后才咬牙道:
“我一定会找回来这件场子。”
本想借着干掉巴闭,再赢了顾笙来打消外面的闲言碎语,哪想双方差距竟然这么大。
他现在都觉得有些没脸出去见人。
“行了,你也别想太多,好好养伤。出来混,被人砍都是常有,何况是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而已。”大佬B拍拍他的手臂。
“放心吧,B哥,我没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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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管好你小弟,别惹麻烦。”大佬B微微摇头,今天这事本就是陈浩南挑起,他都没法帮陈浩南出头。
尤其是打输之后,山鸡和大天二带着其他人要上台围殴顾笙,结果被一拳某个。
剩下的人被吓得根本都不敢出手。
后面这两点比陈浩南打输了还让他失望。
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要围殴人家,传出去丢的是他大佬B的脸啊,江湖上都得说他大佬B管教无方。
至于被吓得不敢出手,就更不用说了。
……
入夜后,在一处会议室,洪乐社龙头绅士胜坐在桌子前面无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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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桌子周围,则是不仅如此几人在不断抽烟。
“人到齐了,我就直说了。之前几位小混混砍死了狂人辉,洪兴的快刀笙把这几人收到门下,还放话保他们。这事如何处理?”
绅士胜敲了敲桌子说道。
“干,这还用说?那是自然是干他啊!洪兴了不起啊?他说保就保?传出去江湖上都说我们怕了他们,还用不用混了?”马上有人拍桌子骂道。
“石屎说的对,他说保的人就保,下次他说要的生意咱们是不是拱手相让啊?”不仅如此一人也附和道,此人叫做太保球。
“要是整个洪兴,我们还要让上几分。可他不过是大佬B手下的马仔而已,我们也要让的话,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。”又有人道。
“而且听说他和大佬B的关系可不如何好。”
“如何说?”其他人马上看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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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,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,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?朗屏邨啊!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。”
其他人纷纷点头,着实是这么回事。
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,需要给他扎职,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,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发了。
这事他们也做过。
“既然意见相同,那就好办了。”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。
“挑几位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,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?”
几人思索了下,马上有人的道:“飞全喽,又够拼又够出位,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。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,就给他扎职喽。”
转瞬间,这事就定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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绅士胜转身离去会议室,几位小弟马上跟在后面。
“大佬,去哪?”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“五月花夜总会。”
最近绅士胜在五月花夜总会看上个叫ANN的舞女,正一心把她追上手。
虽然作为社团大佬,只要他想的话根本不缺女人,只不过他更喜欢一点点追到手,这是情趣。
看他绰号就心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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