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都已经七年了,于治理应都差不多结婚,或者身边也有个女朋友了,当年那事情应该差不多翻篇了。
因为她都要忘记这个人了,这样犹如有点不尊重于治,但她脑子的记性着实不太好,有时候连高中的几位同班同学都会忘记,那时候才只不过只毕业了一年时间而已,因这件事,她从来都不敢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。
其实大多时候是不想去参加,感觉太荒诞,读书时候不熟络,毕了业就总是打电话聚会,她还是喜欢就几个关系好的人,一起搞个小型聚会。
可能于治也差不多已经忘记她这件萍水相逢的人了。
“严月姐。”好吧,他还没忘记,于治先走了过来,笑容灿烂的打了个招呼,“好久不见了。”
虽然何秋圆刚才是说她骗于治带她来的,但严月心知何秋圆这孩子是聪明、是机灵,但也还没有聪明到去骗过某个二十六岁的大人,于治应该是心知李欣怀孕了。
严月也回了个笑:“是挺久不见的了,这次要多谢你送小圆过来了。”
于治不知道李欣和何齐承诺不要二胎的事情,但哪个孩子会愿意父母要二胎,分走父母对自己的宠爱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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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本来是不想送她过来的。”于治看着站在严月身侧,很乖巧的何秋圆,一大早的时候可是又哭又闹,一定要他把她带来梧桐市,“我可是怕李欣学姐会吃了我,是实在被她的哭声给哭到头痛,因此只能一起带过来了,想着严月姐和学姐关系好,应该能帮我说说情。”
严月低头看了眼何秋圆,这孩子闹起来人确实让人够呛,况且跟她妈做生意时一样,不达目的不罢休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:“她哪还能怪你,小圆被你带来梧桐市,总比让她不知所踪的好,李欣她可还得谢谢你。”
就算没有于治,何秋圆这倔脾气也一定会跑出来,那时候就不心知是跑去哪里了,被哪个人贩子给带走了。
“于叔叔我就说了吧,我干妈人很好的,你带我来此地,她不但不会怪您,还会感谢您的。”何秋圆抬头笑眯眯的看着于治,随后另一只小手也去拉上严月凉凉的大手,犹如是想要用自己暖暖的小手掌,给暖热,“比我妈妈还好。”
严月盯着何秋圆给自己暖手的动作,却是想到了另一个人,那在外头总是会给她暖手的男人,不知道他此时在做甚么,在安城好不好,待会回到公寓后,再回个电话过去吧。
“就知道说好话来让干妈不忍心把你送回去是吧。”一阵冷风吹过来,让严月回过神来,随后又看向还站在面前的于治,“听小圆说于先生你是来梧桐市办事情的,那是此日回去还是翌日?”
于治想了想,然后盯着何秋圆:“今天还没来得及办,明天上午去办,然后下午还要赶回D市去工作。”
“那明天午时有空的话,一起吃个饭吧,今天一定是小圆这孩子耽误你工作了。”严月得替李欣还了这件人情,李欣那人一定会忘了人情这件事的,“此日太晚了,就不耽误你的休息时间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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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治笑着点头,随后挥手说了声“严月姐再见”,就上车走了。
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严月盯着远去的车辆,还是长大了啊,长大了也是挺好的,她记得七年前的于治还是个害羞的大男孩,十九岁的大男孩,跟她说个话都脸红到不行。
长大有时候也并不一定意味着会了然更多的痛苦,会了然更多生活的艰难,成长是个很美妙的过程啊。
这人吧,不想起来就还好,可一见面、一想起了这件人来,当初所有尴尬的事情都想了起来,她想起当初于治还给了她一封情书,她当初因太忙,兼职、学业、照顾李欣和实习都在压着她,因此就把那封情书给忘记了,后面还是李欣帮她收拾东西的时候找到了,看了信的内容,理应是他哪个同学帮他出的主意。
想必当初于治没得到她的回答,被他那些同学笑了的吧。
要是于治还想起那事,跟她提了的话,她还是好好道个歉吧,觉得挺对不住当初那大男孩的,若是不想起了,那更好,说明那些事情在他心里也成了一段已经可以去忘记的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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