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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第五十四章找不到活

这个农女不好惹 · 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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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清漓出了茅厕,缓步走向羊圈,围栏中,那只土黄色的野山羊安静地卧着反刍,双眼里的惊慌依旧不太明显。
她心里失笑,不是说野性难泯嘛,这么短的时间就喂熟了这只野山羊,也真够稀奇的,或许是因它受伤了,况且怀着崽子,没有逃跑的能力才选择适应环境。
由于此日要卤煮熏制的食材较多,所以南清漓早早做了午饭。
吃过饭后也没有午休,直接就在小鹏的屋里生了灶火,忙碌起来。
一家子的一日三餐,熬制翠红膏,做熏制品以及烧炕烧土炉子,给野山羊煮糊糊等等,这样就加大了木柴的用量,挨墙根儿的那一堆木柴眼见得越来越少,因此饭后小鹏和南小川又去上山砍柴。
等他们回来后,擦洗了一把就要凑过来帮忙,南清漓仅仅让小鹏替下去小雪,而冷脸呵斥南小川去温书备考。
南小川闷闷不乐地独自去东屋了,是的,他已经不想和南小山这件哥哥共处一室,因此舍近求远,没去邻屋。
本来就够忙碌的了,但是鬼原主却忙中添乱,悬浮在房梁中的暗处,喋喋不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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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个挨千刀的丑寡妇,我咒你天打雷劈,不得好死,不不不,这身子是我的,不能被雷劈坏了,我咒你睡觉睡死,我正好返魂。”
对于这只执拗的封建鬼原主,南清漓只能装聋作哑,鬼原主磨破嘴皮子也没用,她要忙着赚资金,没时间做烧头七,供酒菜那种没有任何意义的无聊事儿。
诸如此类等等之后,鬼原主似乎骂累了,就打起了苦情牌,抽泣着求南清漓给吴大顺烧头七,供酒菜,因她怕被吴大顺的凶魂缠上,她不想跟吴大顺一起投胎,只想活过来。
弄好了熏鸡架,熏猪肝后,南清漓切下来一块熏猪肝,让四小只品尝,他们一致夸赞说好吃。
南清漓自己尝了点儿,总感觉不及前世奶奶做出来的好吃。
弄出来第一只熏鸡后,南清漓熟练地剖切,留出来两个鸡腿,其余的都放在瓦盆里,让四小只品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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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小只吃得津津有味,时不时吮吮手指,还有,鬼原主也不叨叨了,凑过来,馋相毕露。
南清漓连着问了几声味道如何,四小只都忙着吃,无暇应答,只是某个劲儿地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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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南清漓前世没少吃熏鸡肉,因此她尝了一块,仅仅感觉还凑乎,不敢确定落月居的食客会满意。
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倒是鬼原主给了南清漓一点信心,她哭得可怜兮兮,“这熏鸡闻着太香了,比熏鸡架香太多了,你赶紧去死好不好?我想活过来,我想吃熏鸡肉!”
记得自己刚做出来熏鸡架,鬼原主也是馋相毕露,可是却没有这么猴急,南清漓稍稍心安,继续忙碌。
终于,生鸡都变成了熏鸡,那些鸡肠子也弄成了熏鸡肠,南清漓熟练地过滤了老卤汤,让小雪在锅里添点水,煮两颗红皮鸡蛋。
收拾停当,姑嫂两人回了东屋,刚想上炕躺会儿,文翠叶笼着针线笸箩,进来串门子。
两个粗瓷碗摆上来,某个里面放着两颗红皮鸡蛋,一个里面放着一块熏猪肝和一个熏鸡腿。
虽然文春生给了南清漓一两银子,可是文翠叶依旧心里很感激南清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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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南清漓明确说过,木柴是自家的,不算钱,熏猪肝用不了多少调料,也不算资金,只从那一两银子里扣除买鸡蛋和猪肝的费用。 “清漓,这件鸡腿也给我吃?”
文翠叶瞧着碗里的大鸡腿,揣测着怎么也得十几文吧,南清漓理应会从那一两银子里扣去。 南清漓了然笑了笑,
“翠叶姐,落月居的洛掌柜订做几只熏鸡,这是第一只,我们大家都吃过了,给你留个鸡腿,你吃吧,不算资金。”
小心地啃着鸡腿,文翠叶想象着落月居那些身着绫罗锦缎的食客,他们花资金吃熏鸡,而她沾了南清漓的光,可以不花资金尝一尝,这感觉真不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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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。
吮尽了鸡骨里的骨髓,文翠叶感慨,“清漓,姐也不怕你笑话,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好东西,比熏鸡架上的鸡肉还香,外面还是那股子熏香,里面却是嫩嫩的鲜香,一点也不柴。”
南清漓随之又心安了几分,但愿落月居的那些食客喜欢,那样,她就能快一些还请外债。
文翠叶动作小心翼翼得近乎虔诚,她吃着熏猪肝和鸡蛋,甚至连蛋壳上附着的一丁点儿蛋清也小心抠下来,抿入嘴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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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清漓脑海里不由得浮起前世的记忆,在她的周遭浪费食物的现象比比皆是,包括她本人也做不到吃东西时吃得干干净净,连渣儿都不剩一点。
吃完东西,文翠叶满目崇拜地望着南清漓,夸赞她真有本事,才短短那么几天,就赚了那么多银子。
南清漓一听就了然文瑞告诉了文翠叶详情,她淡淡一笑,“翠叶姐,你调养身子怀孕要紧,你尽管放心,等我需要人手时,第某个就会想到春生哥。”
文翠叶喜形于色,但却转瞬间一脸愧色,仿佛做了对不起南清漓的事儿似的……
原来文瑞确实专门找文翠叶和文春生聊了两盏茶的时间,除了让两人保密南清漓赚钱很有一套之外,还特意强调要与南清漓好好相处,能帮上甚么忙儿尽力为之。
文翠叶思来想去,感觉南清漓尽管比自己小,但做事进退有度,从容自若,不动声色之间就在她婆婆文氏这儿为她争取了一席之地,不动声色之间暗暗帮她调养身子。
“清漓,我……我心知我嫂子过来找你茬儿,可我怕她骂我,没敢过来帮你。”
这话说出来后,文翠叶脸上愧色更甚,一双手都不知道放哪儿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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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归榆花和何细腰那种找茬级别的老怪,南清漓根本就没把林梅那种小虾米放在眼里,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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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翠叶姐,你做得没啥错,寡妇门前是非多嘛,我已经习惯了。”
文翠叶这才神情自然了几分,“清漓,我也是凑巧看见吝啬鬼和我嫂子咬耳朵,最后一起朝你家的方向走去,我就猜到我嫂子会找茬闹腾,可我只能避嫌,去喊我爹和我哥去你家,我哥说我嫂子除了那对金鱼眼不好看,也算是盘靓条儿顺,我爹说她最欠缺的是脑子,脑子不够用,还不及我的脑子好使哩!”
南清漓一乐,“是啊,林梅不仅没有翠叶姐脑子好使,心眼也不好,我都不想和她多说话。”
接下来,小雪和文翠叶边做针线活边聊屯子里的东家长,西家短,南清漓捕捉着里面的有效信息,时不时无关痛痒地插一句嘴。
某个多时辰后,文翠叶告辞回家去了,南清漓寻思着躺会儿舒展一下酸痛的腰,但堂屋门被敲了几下,吴四顺的嗓音随之响起,犹如饿了三天似的乏力,
“大嫂,我进来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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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清漓答应了声,吴四顺很快就进来了,跨坐在炕沿边儿,神情沮丧。
南清漓靠着火墙坐着,小雪没有多少客气,“你赚的铜板儿呢?交出来!”
吴四顺脑袋埋得更低,恨不得缩进衣服里似的,“我……我在镇上没找到活儿。”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小雪显然不信,冷笑了声,“大嫂,吴四顺好吃懒做习惯了,他哪会弯腰流汗做短工啊!”
吴四顺缓缓抬头,眼里浮起几痕委屈之色,张张嘴,终是无话可说,南清漓揉揉眉心。
“现在正是腊月时节,镇上的店铺里应该很缺打杂的短工,你年轻力壮的,为啥就找不到活儿?”
犹疑了片刻,吴四顺说了原因,“大嫂,我经常出入镇上的赌场,好多店铺掌柜都认识我,在赌场里称兄道弟一团和气,可是现在却都不肯用我,怕我坏了店铺里的风气,撺掇店铺里的伙计学徒去赌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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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。
小雪撇撇嘴,幸灾乐祸,“吴四顺,早知今日何必当初,你不走正道赌资金,活该没人待见你。”
吴四顺又埋下头,任凭小雪冷嘲热讽着,南清漓淡漠地横过去一眼,小雪立即讪笑着做捂嘴状。
“吴小四儿,你不是还想赚五两银子么?万事开头难,你这几天先在家里打杂吧!”
说完,南清漓朝小雪使了个眼色,后者拿上来一只粗瓷碗,里面有块熏猪肝和某个熏鸡腿。
“大嫂,我……我某个铜板儿也没赚归来,你还给我好东西吃?”
扫了眼有些局促不安的吴四顺,南清漓打了个呵欠,“下午弄出来的,我们都吃了,这是留给你的,吃完回你屋去,我乏了。”
吴四顺笑嘻嘻的,干脆将猪肝和鸡腿抓在手里,到堂屋吃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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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饭时,南清漓看着熟猪脊骨挺多的,就做了蛋花猪羹汤。
在泛起油花的热水中打进去搅匀的鸡蛋液,随即就飘泛起漂亮的蛋花,随后再将先前刮下来的肉剁碎,放进汤里,再撒点盐。
也是先刮下来骨头上的肉,烧水煮猪骨,待猪骨髓汁尽出,颜色变淡,用笊篱捞出去。
值得一提的是,饭桌上有半碗熏鸡肠,南清漓夹了一点后,让大家都尝尝。
鸡肠子之类的内脏很便宜,如果落月居也要的话,那就行节省成本,多赚几文资金。
五小只都夹了一筷子熏鸡肠,吃完后,又不约而同去夹,很快,碗就见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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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清漓郁郁,好吧,这几只都是饥不择食的吃货,他们爱吃的东西,不见得落月居的食客也爱吃,明天带上熏鸡肠,见了洛掌柜再行商议。
翌日早饭时出了点状况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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