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下,一条东西向的大道贯穿了峒兴镇镇中心,在镇子的东部,大道旁稀稀疏疏的坐落着十几间茅草屋,这里可以说是峒兴镇的贫民区。
林晓峰教训了一番秦攀林,充分的品尝到今天的遭遇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好处,正脚步轻快的踏上大道,向其中一间茅草屋奔去。
林晓峰祖传的产业就在此地,一间简陋的茅草屋,包括屋后的三亩田地。
突然的,林晓峰的脚步一顿,他眉头皱了起来。
茅草屋前,一个十岁左右的瘦小女孩,麻衣上补着一块块补丁,稚嫩的肩上上正背着一捆沉重的木柴,右腿好不太灵便,亦步亦趋的向茅草屋挪去。
林晓峰的心没来由一酸,他连忙快步过去,抓过了那捆木柴,略带责怪的柔声道:“晓荷,谁让你干这么重的活了,我不是说了么,这些重活都由我来做。”
林晓荷回过头来,稚嫩的小脸蛋上露出笑意,“哥,我都十岁了,能干活了!”
林晓峰无法的摇头,一把抓过木柴,大步向茅草屋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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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晓荷是林晓峰的父亲在羽连山中拣到的孤儿,当时林晓荷只有五岁,右腿有些残疾,比林晓峰小了六岁。
父母撒手人寰之后,林晓峰为兄为父,把林晓荷拉扯大,兄妹俩相依为命,感情极为深厚。
“哥,我早上在野地里采了些蘑菇,此日熬粥给你吃。”
林晓荷可爱的小脸蛋上满是亲昵的笑容。
林晓峰平时上山采矿,赚资金养家,妹妹林晓荷虽然小,却很懂事,自己会去野外采摘些野菜或者拣些柴火之类的,弄点饭菜果腹。
“别做饭了,午时咱们去镇上的酒馆大吃一顿!”
林晓峰思及兄妹俩相依为命,既感到心酸,又有些心生感触,温和的笑道:“你不是从来都对镇上酒馆里的饭菜很馋的么,此日咱们就去吃大餐!”
“吃大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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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晓荷纯净的眼眸子闪动着向往之色,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小嘴唇,可他又想到什么,像个小大人一样的皱眉道:“可是哥,你攒的资金没有多少,我们还是节省点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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